1)第238章 纳妾规定_明朝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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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当李景刚刚占据平阳府五个县,开始筹建纺织厂,印染厂,制衣厂的时候,李景就准备制定一部关于保护妇女的法律。中文.com

  要知道自打南宋时期出了朱熹这位老先生以后,女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便一落千丈。

  到了明朝以后,则完全成为男人的附庸,那些老夫子们为女人制定了诸多的规矩,许多事情女人都不能做,甚至抛头露面都不行。

  但是李景这几家工厂恰恰需要大量的妇女来做工,而这些限制让李景着实头疼。

  要不是李景动员士兵的家属到工厂上班,这几家工厂只能是个空架子。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李景决定制定律法解除对女人的诸多限制,因为如果不让大量的妇女出来做工,那么许多工厂就没人开工.

  不过当时李景忙于对付王自用等流寇,实在没有精力去做这件事,另外身边也没有懂这方面知识的人。

  直到将平阳府大部收入囊中之后,李景才开始查阅有关这方面的资料。

  可惜李景翻阅了大量典籍,也没找到这方面的资料信息。

  倒是找到不少北宋时期有关婚姻方面的资料,其中对女人,对婚姻,对家庭都有诸多的条例规定,算是以法律条的形势对女人进行保护。

  李景无奈之下,便以北宋时期的婚姻律法为基础,制定了一部类似于婚姻保护和妇女权益保护的这么个律法,其中对纳妾这一行为制定了详细规定和规范。

  这个律法并非要提高妾在家庭和社会的地位,因为那样做等于是变相剥夺了主母的地位权利,会让很多家庭出现原本不会出现的矛盾。如果那样的话,制定这项法令就是本末倒置了。

  这项法令主要保护妾和牌还有丫鬟等身份低下的人的人身安全,因为妾在家庭之中根本没有安全保证,丈夫和主母可以随意打骂妾,可以任意处置妾,随时随地都可以把妾卖掉,甚至打死都可以不用偿命。

  试想连朱徽媃这种身份做了侧室以后,尚且在沈莹面前提心吊胆,何况那些平民百姓

  这项法令规定,丈夫和主母对妾不得随意打骂妾,至于把妾打死,那是要偿命的。

  同时规定妾不可以随意买卖,如果丈夫觉得妾跟家庭不和,可以离异,但是必须到官府相应的部门办理手续,同时给付一部分赡养金。

  同时,李景给纳妾行为制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令。

  什么人可以纳妾,什么人不可以纳妾,都有详细地规范。

  比如,男人三十岁以上无子才可以纳妾,另外纳妾的人是有等级区分的,平民老百姓和普通官员还有低级军官只许纳一个妾,不过这条规定意义不大,因为这些人基本上不会纳妾,也纳不起妾。

  校级军官及县令以上知州以下的官员只允许纳两个妾,将级以上军官和知府以上的官员允许纳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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