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56-360章_奴隶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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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盟带来的好处。

  鉴于自由盟现有领土已和北原郡接壤,密令早有密议的“北原公”朱由检宣布易帜,同样派出内政官员接收。北原郡原内政官员均降为副职、协助接收官员熟悉情况,但享受级别待遇与同级的正职相同,视情况随时可以调往异地任职。

  清理建宁府一线尸山血海的战场,处理善后就很忙碌了一阵:内政部门配合预备役把多万倭军的尸体全部收集起来,挖出数十个“万人坑”扔进去,再倒入一些用“金冠王蛟”腐蚀性强的胃液混合一些酸性液体配制而成的“化尸散”,估计不到10天就会完全消化得干干净净!

  清理完尸体的主战场承包给生命女神教与“解语楼”合办的环境保护绿化公司,先用“大地回春”的生命魔法制造出大片树林和草地,再进行一备修整美容……大约需要半个月左右时间就能恢复风景如画!

  按照华映宏的想法,在建宁府建一座英烈纪念馆和一座纪念碑,以纪念在防御作战和追歼、围歼倭军过程中光荣牺牲的大约15万自由军将士。另外,专门在处理倭军尸体的那些“万人坑”修建许多根石柱,把这些远道而来的倭鬼永远钉在耻辱柱上,同时警醒华龙族后人永远都不能忘记这段血腥的历史!

  由司法部长苏子涵牵头,司法部、军情部、军法部、安全部配合成立侵华倭国战犯审判**庭,对俘获和投降的倭军、伪军和倭占区倭国移民进行审讯和判决,并且必须遵循华映宏确定的几项原则:

  只是被迫加入军队或移民前来,没有屠杀、**等严重罪行的倭军和移民,判处无期徒刑,用终生劳役来赎罪,其中表现突出者可以获得减刑;凡参与过建宁大屠杀或有屠杀平民、**华龙妇女等罪行的普通倭军士兵、联队长以下将领,判处死刑,缓刑15天之后砍头处决;凡参与过建宁大屠杀或有故意屠杀平民罪行的联队长及以上将领,判处死刑,缓刑5年再砍头处决,不得赦免!

  不要以为华映宏定下的“缓刑”是件什么好事儿——每名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倭人,在缓刑期间都要在建宁城内可容纳10多万人的雨花台大校场和另外数个大广场,接受曾经受害的华龙百姓有仇报仇,有冤伸冤!

  军械部专门生产出10多万张特制渔网、1万多柄特制小刀。缓刑期间的倭军会被废掉武功,用特制渔网缚住全身,再允许那些伸冤报仇的华龙百姓用刀刃仅有3cm的特制小刀从网眼里刺入或者割肉——此刑名为“千刀万剐”,原来是被倭人明用来虐杀倭占区起义军或者平民取乐的十大酷刑之一。华映宏不过是“以牙还牙”,让这些倭人也尝尝自己明的酷刑的滋味!

  由于担心受刑的倭军挺不过“缓刑期”就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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