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四百零七)断发易服_蝴蝶效应之穿越甲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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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出现“制度性”的“经营不善”的情况。

  而困扰中国人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问题,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扼制。

  孙纲和马就这件事仔细商议了一下,孙纲又征询了一些商界人士和官员甚至是一些外国顾问的意见。决定向政务院的老头子们把这个事提出来,确定后实行。

  在春节过后,“华夏共和国”政务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其中包括很多新地西方式地行政章程和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在一些聘请的外国法律专家地帮助下完成的。其中《刑法》是以德国法典为基础,《民法》以法国民法典为基础,新的刑法废除了前清时的许多如凌迟、斩示众、死后枭和纹面等酷刑;《民法》在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的同时,照顾了中国的一些文化传统和习惯,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受到传统保守势力的抵制;另外出台的还有好多商业法规,是以美国商法为基础的,如《商律》、《公司商法》、《公司登记法》、《破产法》、《专利权法》等。

  在颁布实施新法律法规的同时,“华夏共和国”政府还布了一系列“革除陋习”的政令。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断易服”。

  “查男子蓄辫,现今世界各文明国皆无此例。且辫易藏污纳垢,头部患疾,极易为病菌感染,多有因此而不治者,可为陋习。而三军将士尤易受其害,前清时我海军即不在蓄辫之列。古圣人有云:上以风化下。今国家百业待兴,革故鼎新之际,当去此陋习,使我民族以新面貌而立于世。”

  中国人的脑袋后面,终于可以“利索”起来了。

  其实由于“己亥之乱”满清王公对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出卖引来俄国入侵的关系,民众对清王朝已经由不报希望变成了切齿痛恨,很多百姓没有等国家正式颁布法令,就已经把拖在脑袋后面的辫子自的剪掉了,现在新成立的华夏共和国政府正式下达了“断易服”的命令,民间对此大多持赞同态度,当然也有一些人执着于保留这种“传统”,但毕竟是少数了。

  关于“易服”这件事,国家则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要求“易清服,换汉服及西服均可,听任民间自便。”

  其实这个“断易服”最开始是孙纲在“政务院”提出来的,老头子们一听之下都大摇其头,毕竟他们都是清朝旧臣,“世受皇恩”,对清朝有些“眷恋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李鸿章一开始尤其反对,当年他对日本人的“全盘西化”就十分的不理解,和日本人森有礼进行过辩论,现在孙纲直接提出来要“剪辫子”,更是刺痛了他,认为这是对传统文化的背弃。

  但孙纲指出,“辫子”这件事剪不剪,是为了国家的需要,现在,清朝毕竟已经不存在了,中国必须以一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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