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8.第二十八章_前男友们总在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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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名字。”

  这次对面的金发少年终于说话了或许是因为太久没有说话的缘故,他的声音很奇怪,是一字一字地往外蹦,重复了对话话中的最后两个字:“名、字”

  林凌理所当然地说:“是啊,作为交换嘛,平等交易,你告诉你的名字,再加上那只蝗虫,我把食物给你。”

  金发少年想了想,仰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月光,点头,思考了一会,艰难地吐出了两个字:“二、狗。”

  林凌一开始没听清,或许是不敢置信,他迷茫地重复:“耳垢二勾迩苟”

  他试图把这两个读音往较为文雅的字上靠去。

  对面的金发少年:“”

  他俯下身,把食物放在一边,折断了蝗虫的前肢,当做写字的笔,在沙漠上一笔一划地写出来:二狗。

  他这个动作给了林凌重重一击。

  林凌如遭雷劈:“”

  就算是他,也无法对着“轩辕狗剩”,“李狗蛋”,“王小二”,“林二狗”这种名字进行攻略好吗他怀疑自己会萎掉

  对于林凌的沉默,金发少年不说话,他背过身子,打开那份放在一旁的食物,吃了起来。许是太久没吃到新鲜的东西了,他吃的狼吞虎咽,不时还因为噎到咳嗽几声。

  然后他便看到旁边多了一只手,那只与他的粗糙截然不同的手放下了一个水壶,叶瑾听到那个人说:“喝点水吧。”

  声音比他的脸还要好听。

  在他有记忆开始,还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在贫民窟里,他是外来者,没有钱没有体力,天天被人欺负。他只有他的名字,那是那从小挂在他脖子上的玉佩上刻的字,于是他就逃进了沙漠,那是贫民窟里的人不敢进入的地方。

  这里有蝗虫,有沙漠,没有人,叶瑾觉得很好。

  可虽然失去了来自人类的殴打,但他每日睡在沙丘里,天寒地冻,食物资源短缺,每每都觉得自己会挨不过这个黎明。

  就在那只蝗虫突然向他扑来之时,叶瑾觉得自己完了他没有经过什么系统训练,只会发狠地对着蝗虫拳打脚踢嘴撕头撞,在意识消失的瞬间,叶瑾知道自己大概率会再也醒不过来了。

  可死亡也许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个世界里应该会有吃的,喝的,能好好睡上一觉吧

  然后他再次睁开眼,看到了林凌。

  如果对方真有意想伤害自己,那他一定无法再次醒来。

  叶瑾想到这里,眸中的防备渐渐退去,他伸手拿起了那个水壶,喝了两口,甘甜的水源滋润了他的嗓子。叶瑾重新回去吃食物,在吞咽的间隙抽空对林凌说:“叶、瑾。”

  林凌:“啊”

  小狼崽说:“我的名字。”

  林凌:“”

  我就知道你是骗我的二狗子你完了以后你就叫叶二狗了

  小狼崽一顿狼吞虎咽后还觉得不够,林凌干脆送佛送到西,又给取出了两份食物放到旁边。这次叶瑾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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