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百四十八章 伦敦出现的新药_崇祯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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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马斯.悉登汉姆的名字在穿越小说里提及的比较少,不过这个名字和十七世界的英国一种药物有关。

  药物的名称叫鸦片酊。这东西在当时的伦敦街头,就像卖糖葫芦一样随便。甚至到十八世纪,在欧洲的街头,此物一样被当做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在销售。

  要榨干一个地区的金钱,就不能指望通过一种手段达到目的。比如军火交易,这种贸易只能赚国家的钱;而普通贸易则可以赚普通百姓的钱;但是,在国家和百姓之间,还有一种阶层的存在,那就是勋贵或者精英阶层。英国对满清的鸦片战争,劫掠的不是最底层的百姓,也不是国库,而是有钱人的口袋。

  实际上,这一点在后来,是通过大量奢侈品来实现的,换汤不换药的手法。比如我们最熟悉的钻石、护肤品以及包。这些东西作用于名流,与一百多年前男人躺在床榻上的抽,有多大的区别?那时候的男人,比得不就是谁抽得更有品味吗?这和有些人比谁拿的包更贵,是不是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朱由检既然降低了瓷器等原来大明奢侈品的出口价格,那就必须寻找另一批的替代物,来重新占领奢侈品的市场。但是那种作物本身就产自南欧,是大航海时代带到世界各地的,欧洲人很早就意识到它的危害,就算泛滥,也只是在一部分人中间泛滥。

  大明想要拿出这种办法忽悠欧洲人,就必须学后世的做法。制造出白色的药物出来。

  在伦敦一个私人小诊所,托马斯.悉登汉姆疲惫地给一位病人包扎好伤口,他的手上还站满这血污。这是一起意外交通事故,病人只是以为普通的工匠,走在路上被马车撞了,骨头折了好几处。

  本来这个时代的病人最信奉的还是去教会让教会一声放血治疗的,但是因为这个人已经被放过血,而且教会也看着他要死了,才扔了出来的。托马斯.悉登汉姆是一名提倡临床医理的医生,为了证明自己的看法,才把要死的人捡回来治疗的。

  也是托马斯.悉登汉姆活该倒霉,伤这么重的病人还被放血,这样的病人被治愈的机会是很小的,要不然教会医生也不得把病人扔出来。看着渐渐呼吸如游丝的病人,托马斯.悉登汉姆已经吓得不轻,如果治不好,他的名声就更臭了。

  ”主人,门外有一位自称是约翰·尼德普的先生想要见您。“正在托马斯不知所措的时候,他的一位仆人敲着门禀告。

  “不见,我很忙。”托马斯大声呵斥,实际上他现在已经六神无主,非常担心正在发生的事被更多的人知晓。

  “那位先生说他有从明国带来的良药,能救主人的急。”仆人继续说。

  明国?良药?这两个词一下子充斥着托马斯的大脑。大明现在在英国的形象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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