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27章 226.他简直就是个怪物_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我被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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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

  但是,陈涯的表现,以雄辩般的事实告诉了她——她错了!

  他弹的实在是……太快了!

  这速度太快了,比刚才的陆良臣还快,而且还快得多得多!

  俞老太太有点慌了。

  她在脑海里构思过无数次,如果陆良臣或者陆清璇就是那个天才,家族应该怎么安排。

  她唯独没有考虑过,一个旁支的旁支家赘婿的儿子,竟然有这般的天赋。

  她之前从来没有想过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现在也来不及考虑了。

  她想问问身旁的李思清,这个孩子到底算什么天赋,转过头,却看到,李思清长大嘴巴,看上去像傻了一样。

  陈涯给李思清带来的震撼,比其他人只有更深。

  陆良臣演奏得很好,虽然如此,但是,陈涯的演奏,差距是一耳朵就能听出来的。

  他弹得太震撼了。

  李思清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李思清不是学钢琴的,但见过不少人弹钢琴。

  但他没见过有人能这么疯狂……

  这个形容词没错,就是疯狂!

  在如此快的速度下,居然还有如此大的爆发力,与如此强烈的情感。

  这音乐给他带来的磅礴压力,几乎要让他喘不过气。

  他脑海里想到的只有一个词——愤怒!

  这个人的音乐里,充满了愤怒、咆哮、嘶吼与抗争。

  他的不甘,即使是完全的门外汉,都能感受到!

  那咆哮声吼出的热浪,几乎要吹到每一个人脸上了!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

  在人群之中,所有人都一脸震惊,只有陆宁娜的嘴角,勾出一道似有若无的微笑。

  她很想说:看吧。

  就说这家伙无所不能了。

  虽然以前她也没见过陈涯弹琴,但陈涯坐在那里的时候,她就知道他肯定会了。

  不过,她这得意洋洋的心态,也没法跟别人讲了,只能成为永恒的秘密。

  陈涯的演奏还在继续着。

  贝多芬的魂灵,还在福寿堂的空旷处咆哮。

  对于陈涯来说,有两个音乐家是特殊的。

  其一是巴赫,其二是贝多芬。

  这也是他把两人排在《传世二十首乐辑》前面的原因。

  巴赫给人的感觉是严密,富有数学般的韵律美,绝对理性的逻辑感。

  而贝多芬则完全相反。

  他是情绪化的代名词,他的音乐里面有丰富到极致的感情。

  而陈涯对两人的感受更加微妙。

  在巴赫的理性当中,他总能感受到那一丝人性自由的辉光。

  而贝多芬的情绪并不是无端之怒,那绝望的、爆裂的情绪之下,飘扬着永恒的抗争精神。

  贝多芬一生的坎坷跌宕,远超过所有人的想象力,写成小说会被读者喷违反常识的那种。

  世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等的人呢?

  怎么可能有人在遭受了如此多的打击,在近乎不可能的逆境下,怒而起身,领了这世界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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